转发《关于做好开学初暨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监科来源:教育局点击数: 377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成人学校(社区学院)、民办学校:
现将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开学初暨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学校保安人员提高警惕性,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制度,重点关注有心理问题学生的身心健康,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开学初暨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附件: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开学初暨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象山县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