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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职员工校(园)方责任险保险方案
回帖:象山县2013学年度教职员工校方责任险理赔标准
为了加强教职工校方责任险的理赔管理,统一理赔口径,方便校方与出险教职工赔偿事宜的协商与解决,维护保险各方的合法利益,保证该保险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教职员工理赔标准:
一、概 念
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因教职员工(包括教师、实习教师、后勤员工、临时用工)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性疾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职业性疾病:是指教职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且在保险合同期间内确诊的疾病。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期间内,承保公司对以下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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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生(幼儿)校方责任险的理赔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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